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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起安全屏障!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苏婉 1039调查团
2024-10-04

今天(8月14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也是北京法院“1+7”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挂牌运行一周年。今天(8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过去一年,北京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74件,各具区域特色和优势的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有力筑牢首都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媒体见面会主演访谈/主办方提供


一对父子居住在通州区某小区,两人租赁了两处停车位用于停放一辆新能源汽车。因为新能源停车位较远,父亲要求物业公司在较近的停车位协助办理安装充电桩因此发生纠纷。法院到小区现场调查发现,新能源停车位设在院外较空旷区域,车位上加装充电桩情况占比高,还增扩了变压器,业主和车辆进出也比较方便。


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小区物业公司的规划具有合理性。当事居民明知小区配备了新能源停车位,却没有充分使用,反而以距离家远为由要求在院内配装充电桩,既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安全,也不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因此依据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规定不予支持。


发布会现场/北京高院

全市首例涉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纠纷案/北京日报


市高级法院民一庭(环资庭)负责人姜春玲说,本案是对在新能源车位充电桩配装纠纷中适用绿色原则判定诉争作出了有益尝试,亦为适用绿色原则提供裁判指引,为该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裁判思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北京法院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朝阳法院依法审理全市首例涉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纠纷案,延庆法院依法审结涉及43人的全市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辉介绍,过去一年,北京法院共审结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74件。“依法审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8件;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并及时适用环境保护禁止令;依法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84件;依法妥善审结噪声污染民事案件41件。”


去年8月14号,四中院和平谷法院等7家基层法院统一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一年来,北京法院专业化审判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同一审判组织集中审理模式,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


“1+7”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挂牌/来源网络


市高级法院民一庭(环资庭)负责人姜春玲说,有了机构,有了专门的人员后,大家积极的创新审判、裁判规则,积极的培树典型案例,都促推我们的环境资源审判的案件的质量、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同时,北京法院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局,全面推进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共同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辉说,与天津、河北、山西、河南等多地法院加强司法联动,全方位推进长城、大运河、海河、密云水库等重点区域和绿色生态廊道的跨域保护,共同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


记 者 | 苏    婉

编 辑 | 孙    媛

主 编 | 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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